020-88138238
0755-86725066
0760-88888760
新闻中心

月嫂培训:没有“月嫂自由”,不要和90后谈生娃

日期: 2021-03-23 10:39 点击:

      90后女性,在她们和男朋友第一次牵手的那一刻,已经把将来安排的明明白白:
 

      一定要经济独立,一定要成为辣妈,一定要请金牌月嫂,一定要让老公参与孩子生长,一定要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然而事实证明,flag不可以随便立,在结婚生子以后,就会发现现实有无数个巴掌等着她们。
科学育儿,被当作矫情
 
90后女性是目前中国受教育水平最高的一代,科学的观念深植在她们的骨血之中。她们也是受现代职场观念影响最深的一代,项目、流程、计划是每天都在实践的思维方式。
 
在她们潜意识中,生孩子就是一个涉及人命的大项目,需要有SOP标准作业流程。
 
因此在得知怀孕的短暂兴奋过后,她们会第一时间下载八个APP,加入十个宝妈群,关注二十个公众号,四处打听哪家医院靠谱,哪些方法有助于顺产,哪些按摩可以消肿,哪个月嫂好用,哪个营养师的月子餐最科学,哪个瑜伽课程可以加快产后恢复……
2010年,中国的总剖宫产率为46.5%,剖宫产率超过世界警戒线3倍多,其中25%的剖宫产并不是出于医疗需要。而近年中国剖宫产率明显下降,除医院有意识控制外,产妇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图中数据来源:数据来源:《2016年90后妈妈白皮书》,网易亲子。)
 
经过严谨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后,人人都是育儿圣手,养娃达人。
 
然而都是独生子女,四个老头老太没事干,谁能任你“瞎折腾”?因此在你产后虚弱地躺在床上时,就会惊悚地发现一切都失控了。
 
你在脸上试了又试的纸尿布被婆婆带来的旧布头替代,说是布更软和。你一再说布吸水不行,她却说勤换就没问题。等孩子真起了红疹,她不会认为自己错了,而是觉得终于抓住了月嫂的把柄。
 
你担心细菌,担心孩子受惊,婉言谢绝了同事同学的探望,然而扭脸婆婆就招来了七大姑八大姨。只要你胆敢给个冷脸,立马就会被扣上不通人事的帽子。
 
你说孩子不能总抱着,闹一闹对于他养成独立的习惯有好处。她偏说孩子没安全感,一定要抱着。时间长了,孩子一放下就哭,把全家人都累得团团转。
婆婆对二三十年前的育儿经历迷之自信,完全看不上你结合了上千个婴儿案例的纸上谈兵,更别提带过几十个孩子的外人。
 
就算是你耸动老公去摊牌,婆婆也只会嘴上应承,心里却吐槽你读书读傻了,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
 
你以为这已经是极限了吗?不,一切才刚开始。
 
保持自我,被看作自私
 
对近六成的90后妈妈来说,生孩子最痛的不是“同时断十几根肋骨”,而是失去自我。
 
她们普遍认同papi酱的价值观,“人生最重要的排行是:自己>伴侣>孩子>父母。”
 
在她们看来,保持自我的妈妈才能和孩子建立更加健康的亲子关系,才能在孩子长大后学会放手。
因此在养好孩子的同时,她们会想方设法减少孩子对正常生活的冲击。首先要保持个体独立。偶尔和朋友逛个街,和老公约个会,独自喝次下午茶。
 
其次要恢复身材。该控制饮食就控制饮食,该健身就健身,老公看了高兴,同事看了羡慕,自己也开心。
 
然而这些所有爱自己的方式,公婆当面不说,背后却全部被看作是自私自利。
 
老人在家洗衣服做饭带孩子,孩子妈出去玩,这是什么道理?要是不看在孙子、儿子的份儿上,谁给你当奴才。
 
你要说让他们休息,自己请月嫂,去月子中心,他们就更不高兴了。“一个月花几万,几十万找外人给看孩子,钱是刮风逮来的?再说外人能像爷爷奶奶一样一心一意为孩子好吗,你就是图自己省事。”
你要自由他们还能忍,但你要减肥这事儿触及到孙子的口粮,他们真忍不了。
 
就算你说一万次10碗骨头汤的钙还没有200ml牛奶多;白色鲫鱼汤全是乳化的脂肪,脂肪摄入过度会堵奶,他们也不信。
 
当年婆婆喝这个管用,婆婆的妈喝这个管用,咋到你这儿就不管用了?
 
要减肥,你抱抱孩子,拖拖地不好吗?跑到什么劳什子的健身房,肯定是躲清静去了。
 
爸爸参与,被认为偷懒
 
都说产妇月子里不能生气,不能哭,然而矛盾却一茬接一茬的来,这时新手爸爸看起来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但是,对不起,您想多了。稻草从来都不是灭火的,而是助燃的。
 
微博看多了,连母胎solo的90后妹子都知道有个词叫“丧偶式育儿”,不管生没生,90后们同仇敌忾,坚决抵制这种歪风邪气。
 
她们坚信,不管开始做得怎么样,都要鼓励爸爸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来。就像著名女性图书《向前一步》里面说得那样,和爸爸一起长大的孩子心智更健全。
 
然而女性的放权行为,在婆婆眼里全部都变了味。
 
产检可以婆婆陪,下班可以打车,给孩子洗澡洗衣服可以月嫂干,儿子上一天班也挺辛苦了,总使唤他干嘛?
 
这时的婆婆早就忘了在家和懒惰老头生气的苦闷,一门心思只有心疼自己儿子。
 
也难怪,她不在家好好地跳广场舞,打麻将,跑来你这儿,不就是心疼儿子,心疼孙子吗?
数据显示,75%的90后女生不希望长辈给带孩子。
 
在就业环境如此严峻,月嫂育儿嫂成本如此高昂的情况下,让长辈帮忙不是因为她们吸血、啃老,而是因为她们没有选择。
相比以往“孩子第一,父母第二,伴侣第三”的价值观,夫妻关系大于亲子关系已经逐渐成为90后的共识。
 
夫妻双方才应该是家庭的主导者,长辈可以提意见,但不能做决定。
毕竟时代变了,社会也变了,生存经验不再靠一代代的口耳相传,而是有了更多科学合理的方式。
 
在关于子女家庭的问题里出现争执地时候,应当尽量尊重专业人士的意见,尊重小夫妻的意见,而不是摆大人的谱。
 
生活不是电视剧,天下没那么多恶婆婆,但是婆婆们好心办坏事的情况也绝不少见。
 
各位婆婆们,你们已经被孩子“绑住”了前半生,别再被孩子的孩子“绑住”后半生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奋斗了一辈子,是时候和老伴一起享受生活了。
 
 
高级育婴师:“高级育婴师”没发现婴儿高烧,被打骨折,法院判了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高级育婴师”因没发现婴儿高烧40℃,被婴儿父亲打骨折,所属公司被婴儿母亲告上法庭。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2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涉育婴师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定,康秦公司作为专业提供母婴服务的机构,在签订合同时未就育婴师资格等向消费者作如实陈述,此后又委派并不具备育婴师资格的人员提供服务,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均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婴儿高烧40℃,育婴师被雇主打骨折
 
2019年1月18日凌晨,派出所接到一位育婴师的报警电话,且电话那头已然有些声音嘶哑、泣不成声,民警挂断电话后就立马赶到案发现场。可到了现场才发现,殴打育婴师的原来是雇主,一位婴儿的父亲。
 
经过询问盘查,这位父亲讲述了原因,原来妻子严红生育后为了给宝宝提供更专业的照顾,便与康秦公司签订了《育婴师服务委托协议》,约定由康泰公司为其推荐高级育婴师,提供育婴服务,育婴师必须具有健康证和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但未曾想,育婴师竟严重失职,婴儿发高烧近40度都没有发现,好在及时送往了医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试想一下,谁家孩子病重会不着急,育婴师的失职让这位父亲怒火中烧,一气之下将育婴师打致鼻梁骨骨折和肋骨骨折。
 
后来,作为合同的签订方,母亲严红将育婴师所属的康秦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为自己提供服务的育婴师并不具备合同约定的“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康秦公司只提供了育婴师的母婴护理资格证,并非国家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故其属于欺诈,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康秦公司则认为“高级育婴师服务”是公司内部的档次划分,属于提供服务中档次较低的那种,仅指育婴服务级别的一个称谓,并非是说育婴师具有高级育婴师的资格证书,所以自己不存在欺诈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康秦公司是一个专业的提供母婴护理服务的机构,却以高级育婴师系其公司内部划分作为理由,规避国家对母婴行业服务人员的资质管理要求,显然不符合普通消费者的认知,其主张已提前告知严红,但并未充分举证,法院有理由认定康秦公司在本案中存在欺诈,故对于严红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康泰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法院:“高级育婴师”无资质属欺诈,应退一赔三
 
康秦公司上诉认为,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已经明确告知严红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高级、特级和VIP级别是针对服务内容,而并非针对育婴师的资格等级,康秦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康秦公司是从事母婴护理服务的专业机构,普通消费者基于对专业机构的信任而选择了康秦公司的服务,在这样一种法律关系中,应当赋予康秦公司更高的诚信履约之义务,康秦公司应当就合同内容以及涉及专业问题向消费者作如实陈述和明确告知,不应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无论是康秦公司的宣传手册还是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按照一般消费者的通常认知,其中有关“高级育婴师”的记载,指向应当是育婴师的资格等级。康秦公司关于该级别是针对服务内容而非育婴师资格等级的上诉主张显然有悖于消费者的普遍认知,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就该具体指向向消费者做出明确告知、消费者对此有清晰了解的情况下,显然会对消费者构成误导,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做出错误的选择,而且康秦公司对该情况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再次,人社部门对于育婴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明确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分为育婴员(五级)、育婴师(四级)、高级育婴师(三级),因此育婴师应当是特定的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
 
而本案中康秦公司实际委派至严红处提供服务的育婴师仅持有“母婴护理证”,并不具备任何等级的育婴师资格证书。因此,康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本案审判长兼主审法官叶兰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叶兰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聘请育婴师时应加强审查,以国家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为准,在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需要的育婴师资质,并要求育婴师持证上岗,将不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假冒育婴师排除在外,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除叶兰外,文中公司名和人名均为化名)

选择服务师

©2020 广州王府管家高端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线电话

0760-88888760 0755-86765066
微信在线客服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A座810室王府管家
留言
在线咨询